2024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海南自由貿易港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信息化條例》同時廢止。
一、《條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發展數字經濟。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促進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2021年,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發展數字經濟作出重要部署。數字經濟事關國家發展大局,正在成為新時代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和關鍵力量,發展數字經濟是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新機遇的戰略選擇。
近年來,海南數字經濟發展進入快車道,全省數字經濟年產值已超1000億元。為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關于數字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有必要通過數字經濟立法,在堅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大力倡導“促進發展、包容創新、審慎監管”的理念,構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快速成長的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相適應的法規制度,為新時代社會發展和產業變革留下足夠的創新空間和監管彈性。
二、《條例》的主要內容和亮點
《條例》不分章節,共四十條,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實際,突出“海南特色、創新突破”,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涵蓋總則、數字基礎設施、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據要素、政策保障、附則等7大板塊,在以下幾個重點方面作出了規定。
(一)適度超前布局數字基礎設施。按照統籌通信基礎設施、算力基礎設施、新技術基礎設施、國際通信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等方面布局數字基礎設施,明確各部門對數字基礎設施用地、用林、用海、用能給予支持,推動基礎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維。一是加快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新一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光纖網絡和互聯網絡優化升級,加強海島、海域、山區等地區網絡基礎設施建設。二是推進國際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設置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建設國際海底光纜,打造國際信息通信樞紐。三是推進算力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通用計算、智能計算、超級計算等多元算力建設,推動數據中心向綠色低碳方向發展。四是加強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進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五是加強融合基礎設施布局,打造空天地海一體化信息網絡,推動車聯網建設和應用。
(二)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根據國家賦予海南的特殊政策,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有關要求,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充分彰顯海南自由貿易港特色。一是在增值電信業務方面,鼓勵和支持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開展互聯網數據中心、內容分發網絡、互聯網接入服務、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等業務。二是在軟件產業方面,要求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轉讓或者獲取企業、個人所擁有的相關軟件源代碼作為進口、分銷、銷售或者使用大眾市場軟件及含有該軟件產品的條件要求。三是在金融方面,支持依法引進境外電子支付機構,探索開展跨境數字身份互認,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憑交易電子信息提供跨境資金結算服務。四是在數據安全方面,依照國家規定實施數據安全管理認證制度,指導數據處理者按照相關標準規范開展數據處理活動。
(三)大力推動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為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產業,培育發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利用數字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全方位、全鏈條的數字化改造,提高數字產業整體競爭力。一是規定省政府統籌規劃數字產業發展,各市縣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市場主體培育和服務,構建大中小微企業協同共生的數字經濟產業生態。二是明確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加強國內外科技交流合作,推動數字技術創新。三是聚焦集成電路產業、衛星互聯網產業、電信服務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產業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創新發展,明確產業發展的方向、重點和路徑。
(四)深入推進數據要素有效利用。從加強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推動公共數據開放運營、強化多主體參與數據開發利用、培育海南特色數據要素市場等方面促進數據的共享開放、開發利用和流通交易。一是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推動主動共享與按需共享相結合。二是探索由省人民政府數據管理部門統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的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模式。三是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行業組織合作,共同建設城市數據空間、行業數據空間。四是明確統籌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數據交易場所,培育數據經紀、數據托管等新業態,探索多樣化、符合數據要素特性的定價模式和價格形成機制。
(五)完善數字經濟發展保障措施。聚焦封關運作、貿易自由便利、安全發展等現實問題,加大數字經濟發展保障力度。一是推動數字政府建設,構建協同高效的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體系,優化營商環境。二是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數字經濟發展,在知識產權保護、土地供應、電力接入、能耗指標分配、設施保護、業務出海風險防范等方面提供保障。三是強化數字經濟領域人才引進和培養,保障數字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吸引境內外數字經濟領域高層次專業人才。四是在國家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探索推行數據跨境流動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五是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對本級數字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評估,對下一級人民政府數字經濟發展情況開展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