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因工作開展需要,擬委托專業機構開展2024年海南自貿港信用監管事項清單咨詢服務項目,現向社會公開比選實施單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2024年海南自貿港信用監管事項清單咨詢服務項目。
二、項目概況
(一)服務內容
1、政策梳理
梳理國家及海南省信用監管制度政策及信用監管方面的主要措施,做好制定信用監管事項清單摸底工作,為制定海南自貿港信用監管事項清單提供依據。
2、編制《海南自貿港信用監管事項清單》
一是依據各相關廳局單位報送的信用監管事項,厘清各信用監管事項實施情況,將其分為“已實施信用監管事項、正在實施信用監管事項、計劃實施信用監管事項、未實施信用監管事項”四類。
二是按照國家及海南省信用監管政策要求,對標江蘇、浙江等全國先進地區,結合海南省各有關部門自身職能和工作實際,分析“未實施信用監管事項”實施信用監管可行性并給出相關依據,形成“建議實施信用監管事項清單”。
(二)項目經費控制價
該項目經費控制價為14.98萬元(含稅)(大寫:拾肆萬玖仟捌佰元整?),報價超過經費控制價的報價無效。
(三)項目成果
《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監管事項清單》(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等形式),具體以采購人要求為準。
(四)成果完成時間
自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需按要求完成相關成果并提交。
三、資格條件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本項目的特點資格要求:
1、報名單位須為經行政管理機關注冊或登記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且報名單位及其駐瓊分支機構(如有)無失信記錄【注:①供應商若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副本”;②若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③若為其他組織的,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以上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3、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及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4、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6.報名單位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7.報名單位須按要求按時提交編制成果,編制成果知識產權歸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所有,未經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書面同意,供應商不得擅自公開發表或出版。
(三)本公告一律不接受個人或個人組合的報名。
四、報名材料
(一)報名單位證照【①供應商若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副本”;②若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③若為其他組織的,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響應可不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的有效證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項目總體實施方案(包括工作方式及各階段時間
安排、進度保證措施、質量保證措施、項目組人員情況等相關內容)。
(五)公開比選評分內容(見附件)中涉及的其他材料。
五、有關要求
(一)凡有意參與報價者,請提交上述資料紙質版兩套,密封處加蓋單位公章,并在檔案袋正面處標注報名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本次公開比選不接受郵寄方式報價。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單位參加報名。
(二)若報名單位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報名單位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需提供書面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報名單位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將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三)提交材料截止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逾期遞交材料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報名材料將予以拒收。
(四)報名地點: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海口市紅城湖路100號)南樓602室。
(五)聯系人:開女士,聯系電話:0898-65865191。
附件:公開比選評分內容
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