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海南省委省政府關于臺風“摩羯”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有關部署要求,加快推動全省住建領域災后恢復重建和復工復產,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五方面措施。
一是實施容缺審批。對注冊地在海口、儋州、文昌、澄邁、臨高、定安等6個市縣的企業,在申請海南省權限范圍內審批的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資質(含首次申請、延續、增項、重新核定等)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準時,可根據申請企業意愿實行人員社保緩繳容缺承諾審批。審批部門可按申請人提交的承諾書容缺受理、先行審批,申請企業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補齊人員社保。
二是加強信用正向激勵。對在2024年9月底前,積極參與災后恢復重建表現突出的建筑企業,由企業自主申報,經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按照信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誠信信用加分。
三是實施靈活的招投標政策。對列入災后重建范圍且達到依法必須進行招標規模的項目,由建設單位(招標人)自主決定是否提前發布招標計劃。
四是延長建筑工程施工工期。海口、儋州、文昌、澄邁、臨高、定安等6個市縣的在建工程,因受“摩羯”影響導致在建工程暫停施工的,可適當延長施工工期。
五是加強復工復產要素保障。各市縣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幫助企業盡快恢復復工復產所需的水電氣網等基本條件,做好建筑物資材料供應、交通運輸服務、施工人員組織等工作;積極協調保險公司加快對受災企業的理賠進度,緩解企業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