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進一步
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瓊府辦函〔2022〕183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自由貿易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22—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自由貿易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22—2025年)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圍繞最低市場準入、最簡權力清單、最優審批服務、最有效監管“四最”目標,聚焦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市場環境、貿易投資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生態環境和強化市場主體生產經營的要素保障,實施一批優化營商環境“領跑行動”,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和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構建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環境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最簡權力清單,依法采取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等方式,持續減少行政許可事項。深化“極簡審批”制度改革,推動將改革范圍拓展至省級、市縣產業園區以及其他具備條件區域。深化“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進一步理順審批與監管、省級審批部門與市縣審批部門之間的指導關系。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加快向鄉鎮、街道全覆蓋,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層級、不同區域“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推行“信用+審批”,對符合信用承諾的事項實現“秒報秒批”“智能審批”“信用審批”。深入實施政務服務“零跑動”改革,力爭“零跑動”事項占政務服務總數比例年均增長15%。推進民生和涉企高頻事項“一件事一次辦”全覆蓋。
(二)實現不動產登記便利化。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力爭“全省通辦”“零跑動”事項年均增長20%以上。完善不動產登記綜合服務平臺,實現不動產登記高頻事項“全程網辦”,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并行辦理,與水電氣變更業務聯辦。探索“不動產登記+區塊鏈”創新應用。推動建立不動產登記錯誤賠償保險機制。推動不動產電子權證的協同互認,擴大電子權證應用范圍。
(三)持續優化納稅服務。深化“多稅合一”申報改革,擴大稅費繳納綜合申報范圍。優化發票申領“白名單”服務。推廣應用電子發票,加快非接觸式發放稅務UKey全覆蓋。優化稅庫聯動退庫機制,推行增值稅留抵退稅“報退合一”,進一步壓縮退稅時間。
(四)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行標準地改革,深化落實區域評估。完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加強部門間業務協同,促進項目策劃生成與項目儲備庫建設聯動。深入推進“多審合一、測驗合一、聯合驗收”改革。深化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改革。優化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功能,提升系統易用性和穩定性。
(五)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完善“海易辦”平臺,促進“一網通辦”;完善“海政通”平臺,促進“一網協同”;強化各監管部門資源共享互認,促進“一網監管”。強化省大數據中心和政務云支撐能力。建立健全公共服務數據歸集共享制度,建設全省公共服務資源數據庫。完善電子證照系統,推進各類電子證照、電子證明文件等歸集共享,開展辦事“無實體證照”改革。健全公共數據開放機制,制定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清單。
(六)全面推行“店小二”服務。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增強主動服務市場主體意識,實現有事必應、無事不擾、有諾必踐。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建立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首席服務專員制度,搭建“政企面對面”平臺。完善海南營商環境問題受理平臺,投訴受理過程依法公開,建立健全問題解決長效機制。建立“窗口事務官”制度,推廣設立“未辦成事”協調服務窗口。完善“海南自由貿易港體驗員”制度和好差評制度。完善“海易兌”政策兌現平臺。持續向基層賦權,配套完善自助服務站點,讓群眾“在家門口辦事”。優化園區在產業導入、項目落地、人才服務等方面的標準化、全天候服務體系。
二、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七)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行“一業一證”和“一業一照”改革,開展“證照一件事”主題服務。探索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嚴格落實“非禁即入”,對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率先取消一批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建立健全備案制度,實現“準入即準營”。
(八)實現開辦企業便利化。完善“海南e登記”平臺,將企業開辦營業執照辦理、印章刻制、發票和稅務UKey申領、參保登記、社保后登記、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整合成“一件事”,辦結時限壓縮至1個工作日。深入推進“一照多址”“一證多址”改革。
(九)健全公平競爭制度。確保各類所有制市場主體在要素獲取、標準制定、準入許可、經營運營、優惠政策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深入推進“強化競爭政策”試點,完善海南自由貿易港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規則,制定影響公平競爭行為舉報人獎勵和保護辦法,著力清除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隱性壁壘。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
(十)確保招投標和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推進不見面開標、遠程異地評標,推行招投標評定分離定標方式。完善交易規則,推行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探索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發布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至少30個工作日。構建“機器管招投標”系統,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智慧監管手段,實現對電子招投標事中事后監管。
(十一)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實施知識產權量質提升行動、培育高價值專利計劃。到2025年每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達到3.2件。搭建省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開展知識產權投融資、維權等“一站式”服務。整合行政執法、行政裁決、仲裁調解、司法審判、社會監督等資源,創新設立知識產權一體化保護機制。推進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知識產權特區建設,推行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五合一”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新體制。探索知識產權市場化定價和交易機制,支持海南國際知識產權交易所發展區塊鏈交易,分步推進確權、評估評級機構、維權等區塊鏈系統建設。鼓勵銀行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力爭專利質押融資金額年均增長10%。
三、構建自由便利的貿易投資環境
(十二)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落地見效。推進《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海南20條落實舉措的實施工作。探索實施全球資源要素引進計劃和重點國別合作計劃。探索先行先試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積極發展國際會展、國際運輸、國際醫療、國際旅游等產業,力爭服務貿易額年均增長12%以上。大力發展數字貿易,以數字貿易創新發展峰會為抓手,積極吸引數字企業落地。對貨物貿易逐步實行以“零關稅”為主要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力爭貨物貿易額年均增長10%以上。推動貿易融合發展,加快建設洋浦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先行示范區。
(十三)完善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單一窗口”。加快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功能由口岸通關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深化國際投資“單一窗口”功能建設,對投資咨詢、代辦服務、設立公司、外匯登記、預約銀行開戶、項目建設及其他事項辦理等提供全流程服務。國際投資“單一窗口”同步設立線下服務窗口,開展“投資一件事”主題服務。
(十四)優化通關模式和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儋州洋浦“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管理制度和通關便利措施試點擴區。推廣“洋浦港-海口港”組合港通關模式,更好支撐外貿集裝箱在洋浦港集港運營。持續精簡監管證件和隨附單證,推進空港口岸通關作業電子化流轉,力爭進口通關時間每年壓縮10%以上,出口通關時間2個小時以內。依法采信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檢驗結果。給予海關AEO企業(經認證的經營者)更便利的通關服務。加快推動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建設,強化海口區域航空樞紐功能,增開新開第五、第七航權航班。持續加強“四方五港”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口岸推進智慧口岸建設。開展與粵港澳大灣區港口通關便利化合作。
(十五)強化外商投資服務和保護。簡化外資項目核準手續,所有備案的外資項目實行告知性備案管理。提高外資行政許可辦理效率,在符合外資安全審查要求前提下,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以及依法應當當場做出行政審批決定的行政審批事項之外,推行外資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定期更新和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投資指南》,持續提升政府門戶網站國際服務水平。完善外資企業投融資、人員出入境等便利化舉措,降低外資企業運營成本。加強外商投資保護,建立健全外商投訴工作機制,保護外商合法權益。
四、構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十六)加快建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相配套的法規體系。用足用好海南自由貿易港立法權,結合2025年前全島封關運作任務,重點開展貿易投資自由便利、民生保障、生態保護、風險防范等方面立法工作,推動出臺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和問責規定、促進種業發展若干規定、網絡與數據安全條例等一系列法規。對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適時開展評估和清理,發現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存在合法性問題的,及時修改或者廢止。以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導向,量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并依照有關規定納入海南省法治建設指標體系。
(十七)保障合同執行。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充分發揮行業調解、仲裁機構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作用,力爭合同糾紛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70%。完善海口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三亞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海南商事調解中心、海南國際仲裁院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建設,積極培育高素質商事調解員隊伍。推進案件簡繁分流改革。推廣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助推智慧法庭建設,開展在線訴訟。推行司法專遞面單電子化改革。
(十八)保障中小投資者權益。開展保護中小投資者專項行動,為中小投資者提供金融知識、法律咨詢、糾紛調解等服務。暢通中小投資者維權渠道。推廣證券期貨糾紛示范判決機制,提高案件審判效率。建立健全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制度,通過代表人便利中小投資者提起和參與訴訟。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方式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糾紛化解機制,深化綜合保護機制,依法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平等保護。
(十九)完善企業注銷和破產制度。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主體注銷條例》,推行市場主體除名制度和依職權注銷制度。建立健全破產案件府院聯動機制,統籌做好社會維穩、職工權益、資產處置、稅收征管等處置破產事務。完善海口破產法庭建設,集中審理破產案件。實行簡易破產程序,力爭收回債務所需時間逐年壓縮20%。建立健全破產管理人選任、破產重整、和解與清算等制度。
(二十)建設誠信海南。推進“大數據中心+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行業信用管理系統”建設,建立省、市縣(區)、鄉鎮三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網絡,組建省級層面企業征信公司。健全信用信息歸集目錄,建立信用信息采集、交換和共享制度。開展信用主體綜合評價,將信用綜合評價數據庫嵌入行政審批系統和監管系統。完善信用獎懲機制,給予信用好的個人和市場主體有關行政許可信用審批的便利,依照有關規定對失信者實施聯合懲戒。創新信用應用場景,實施“信用+貿易便利”“信用+金融服務”等十大重點工程。
(二十一)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健全綜合監管機制,開展“監管一件事”改革。推進“互聯網+監管”,依托省一體化監管平臺,加強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監管。加強信用監管,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過程監管機制。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探索柔性監管方式,完善免罰清單管理制度,拓展免罰事項范圍。
五、構建包容友好的人文生態環境
(二十二)保持生態環境一流水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落實最嚴格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鞏固拓展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清潔能源島和新能源汽車、“禁塑”、裝配式建筑、“六水共治”等標志性工程成果,滾動建設新的標志性工程。制定實施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推動建設碳中和示范市縣(區)。深入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開展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和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建好國際碳排放交易中心,積極參與國際碳排放權交易。高水平建設海南國際藍碳研究中心,推進藍碳增匯等示范工程。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進全省陸域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和應用。
(二十三)聚天下英才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入實施《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完善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一窗口”,開展“人才一件事”主題服務。完善以薪酬水平為主要指標的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健全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資格認定機制,實行境外職業資格“單向認可+目錄管理+技能認定”管理模式。實施更加開放的外籍人員停居留政策,逐步延長免簽停留時間,實施工作許可、簽證與居留信息共享和聯審聯檢。
(二十四)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進一步優化城鄉公共服務資源均衡配置,爭取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持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高水平發展職業教育,推動“互聯網+教育”提檔升級。深入推進健康海南行動,織密織牢公共衛生防護網,深化“三醫聯動”改革,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和“互聯網+醫療體系”,打造高效便捷的健康服務圈,全面實現“小病不進城、大病不出島”。建立完善兜底性、普惠性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進一步提升城鎮基本公共文化設施配套水平。實施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擴面行動,推進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
六、強化市場主體生產經營的要素保障
(二十五)實現獲得信貸便利化。深入實施“萬泉河金融暢通工程”,積極發展園區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科創金融、綠色金融,加大信貸投放,降低融資綜合成本。完善海南省智慧金融綜合服務平臺,推廣“評價增信+金融服務”創新模式。充分發揮小微企業信貸服務中心作用,優化小微企業首貸和續貸服務。加大海南省動產融資工作推進力度,加快政府采購系統與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對接,并對幫助中小微供應商獲得應收賬款融資的核心企業和資金提供方給予獎補。支持金融機構推出“銀稅貸”“政采貸”“科創貸”等產品,推進“信易貸”應用。
(二十六)促進資金流通便利化。健全海南多功能自由貿易賬戶體系。以深化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為抓手,實施服務貿易外匯分類管理,支持試點銀行真實性審核從事前審查轉為事后核查。積極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完善個人用匯便利化措施。
(二十七)加強用地保障。完善國土空間智慧治理平臺,推行“機器管規劃”,建立“土地超市”制度。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完善國有土地劃撥、出讓、出租、作價入股等政策制度,落實落細“只轉不征、只征不轉、不轉不征”、長期租賃、先租后讓、混合用地、彈性年期、設施農業用地等土地利用制度,推動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創新土地用途改變、土地轉讓盤活、土地整合開發、土地復合利用實施機制和鼓勵政策,健全城市更新用地政策體系。全面深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實施因公共利益收回閑置土地補償辦法,促進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盤活利用。加快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
(二十八)推動降低經營用房租金。鼓勵國有房屋租賃相關主體履行社會責任,對承租國有房屋的各類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適當降低租金。對于非國有房屋租賃相關主體主動降低房屋租金的,有條件的市縣可以考慮給予獎勵或適度補貼。
(二十九)提升創業創新能力。實施上市公司培育“尖峰嶺行動”、高新技術企業“精英行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雛鷹行動”、“小升規”企業成長行動,開展“個轉企”“規轉股”計劃,力爭到2025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達到500家,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達到40家,規模以上企業達到9800家以上。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能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加快建設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大力引進專業服務機構,引入風險投資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科技攻關“揭榜掛帥制”,帶動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三十)降低物流成本。推動落實《海南省關于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實施方案》,力爭到2025年全社會物流總費用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降低至13.2%左右。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優惠瓊州海峽輪渡運費和港口客滾作業包干費、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等優惠政策。加快推進7個省級物流園區建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形成物流規模積聚。
(三十一)提升勞動力素質和降低用工成本。繼續實施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實施就業質量提升行動。拓寬靈活就業渠道,落實新業態就業的政策。推行彈性用工制度,支持勞資雙方通過集體協商實行不定時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十二)實現水電氣報裝便利化。推行低壓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和高壓報裝“省力、省時、省錢”服務;推行用水、用氣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成本”服務。推進水電氣網聯合報裝改革,對水電氣外線作業涉及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綠化許可、涉路施工許可等,實行全程在線并聯辦理,對符合條件的工程項目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
七、落實優化營商環境保障措施
(三十三)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各級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建設,充分發揮系統謀劃、統籌協調等作用,組織各市縣、各部門按照“七要件”要求進一步細化優化營商環境各項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大會戰。加強省市營商環境隊伍能力建設,深入開展實戰化大培訓、專業化大練兵、特色化大比武活動。動態調整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清單,確保精準落實各項惠企政策,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三十四)加強督查考核。采取巡視巡察、督查督辦、執法檢查等方式,指導督促各市縣、各部門抓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實。建立健全激勵和獎懲機制,常態化通報營商環境建設正反面典型。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工作,加強評價結果應用,以評促改、以評促優,形成評價、反饋、整改有機銜接的工作閉環。
(三十五)加強宣傳引導。各市縣、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各種渠道持續開展常態化營商環境宣傳活動。充分發揮“網、微、屏、端”等新媒體優勢,講好海南營商“好故事”,傳播海南營商“好聲音”。大力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人人都有責任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共創海南自由貿易港一流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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