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2024-00784 | 分 類:綜合政務 |
發 文 機 關:海南省商務廳 | 發 文 日 期:2024-10-25 |
名 稱:海南省商務廳等6部門關于印發《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瓊商建〔2024〕35號 | 主 題 詞:無 |
時 效 性:有效 |
各市縣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公安、市場監督管理、消防救援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商務部等5部門辦公廳(室)關于印發<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4〕396號)、《海南省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瓊府辦〔2024〕17號)、《海南省加力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瓊商消〔2024〕25號)要求,省商務廳等6部門制定了《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海南省商務廳???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海南省公安廳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海南省消防救援總隊
2024年10月21日
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商務部等5部門辦公廳(室)關于印發<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4〕396號)、《海南省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瓊府辦〔2024〕17號)、《海南省加力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瓊商消〔2024〕25號)要求,在全省范圍內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治理和促進消費總體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創新驅動、齊抓共管,統籌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提升電動自行車各環節安全水平,促進全省消費增長。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統籌用好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財政資金,按照《2024年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瓊商建〔2024〕31號),對個人消費者交回在我省上牌的電動自行車舊車,并在我省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給予一次性以舊換新補貼。明確消費者端補貼申領流程,對消費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及時審核并發放補貼資金至消費者。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促銷活動。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納入“2024消費促進年”活動安排,為合規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的合格產品參加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整合生產、售后、回收等上下游資源,開設線上線下專區,便利消費者以舊換新。支持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開展系列以舊換新宣傳推廣、展銷等活動。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及售后服務類企業創新活動形式,補充或疊加企業端以舊換新補貼,給予消費者更多優惠。
(三)健全電動自行車舊車回收處理體系。參加以舊換新的個人消費者應將電動自行車舊車(含電池組)交至本人所購電動自行車新車的銷售企業,由新車銷售企業負責回收,公平、公正確定回收價格,開具《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新車銷售企業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可對回收舊車進行”車電分離”,依法依規將電池交由符合條件的回收企業,也可將整車(含電池組)交由有資質的回收企業處置。新車銷售企業和電池回收企業均需對電池交付建立臺賬,做好往來登記。電池回收企業依法依規對新車銷售企業等交付的電池進行處置。
(四)嚴格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銷售企業管理。在“海e行”管理平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建設的電動自行車信息化管理系統)完成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新車銷售企業,均可參加非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舊車以舊換新活動。參加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舊車以舊換新的新車銷售企業須具備安全回收、存放鋰離子蓄電池的條件,經遴選確定后向社會公布。符合條件的新車銷售企業平等參加以舊換新活動,對違反以舊換新政策有關規定的,取消參與以舊換新活動資格。
(五)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督促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建立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格核查產品合格證明、強制性產品認證等信息,經確認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產者實施召回。依法嚴厲查處銷售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銷售企業通過“海e行”采集售出車輛的整車編碼、電機編碼、電池編碼等相關信息,完成“海品碼”賦碼,將“海品碼”、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購車發票、購車人信息等上傳至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完成注冊登記,進行電動自行車牌照預審上牌;公安交管部門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發放海南省電動自行車電子行駛證。
(六)充分發揮行業主體作用。聯合行業協會推動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及上下游企業合法守信經營,規范開展舊車回收處理、新車銷售等活動。引導銷售門店加強銷售人員培訓,廣泛開展政策宣傳推廣,提升服務質量,便利消費者以舊換新。
三、保障措施
省商務廳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納入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省際工作協調體系。各市縣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工作協同,細化工作舉措,加強宣傳引導,豐富促銷活動,引導行業主體強化合規經營意識,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取得良好成效。
各市縣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要強化落實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及時做好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各市縣商務主管部門要安排專人統籌負責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及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