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海南省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
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瓊府辦〔2024〕29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9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
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知識產權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3〕48號)精神,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實施意見》(瓊府〔2017〕94號)的總體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省第八次黨代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在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總體框架下,科學合理劃分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加強省級統籌,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省與市縣財政關系,促進我省各級政府更好履職,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為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內容
(一)知識產權宏觀管理。
將制定實施全省性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制定知識產權領域省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監測評估,全省性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制定實施市縣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制定知識產權領域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市縣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二)知識產權授權確權。
將國內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三)知識產權運用促進。
將全省性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促進和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監督管理,商標品牌指導站審批管理,全省性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出版外國圖書合同登記、出版和復制境外電子出版物和計算機軟件合同登記、復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登記,向國外申請植物新品種權登記,結合全省重點產業領域開展專利導航,全省性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組織全省范圍內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著作權許可和轉讓備案,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促進和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監督管理,本轄區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管理,市縣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結合市縣產業發展開展專利導航,市縣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四)知識產權保護。
將全省性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全省性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建設,全省性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評價和績效監督考核,全省性知識產權執法、快速協同保護、維權援助,在全省有重大影響或跨區域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和行政調解,全省技術出口中涉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對外轉讓審查,統籌推進全省軟件正版化工作,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市縣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建設,市縣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評價和績效監督考核,市縣知識產權執法、快速協同保護、維權援助,未列入中央、省級財政事權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和行政調解,組織推進市縣軟件正版化工作,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五)知識產權公共服務。
將全省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在全省的傳播利用和融合應用,推進全省性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安全防護,統籌開展全省性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在市縣的傳播利用和融合應用,推進市縣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安全防護,統籌開展市縣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六)知識產權涉外工作。
將省級層面與外國地方政府和地方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
將市縣層面與外國地方政府和地方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七)知識產權領域其他事項。
將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和普法,按照隸屬關系分別確認為省級或市縣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職能部門及所屬機構承擔的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市縣職能部門及所屬機構承擔的事項,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將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相關學科、學院、學位建設,省級層面與港澳臺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將市縣層面與港澳臺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知識產權領域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具體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來,充分認識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全面壓實責任,密切協調配合,加強跟蹤監管,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支出責任。各市縣各部門要根據改革確認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合理安排預算,及時下達資金,切實落實支出責任。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領域預算績效管理機制,著力優化支出結構,規范資金使用管理,提高知識產權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推進市區改革。海口、三亞等設區的市要參照本方案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合理劃分市、區兩級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將適宜由市級政府承擔的支出責任上移,避免區級政府承擔過多支出責任。其他市縣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與所轄鄉鎮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工作。
本方案不適用于三沙市。
本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海南省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情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