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印發海南省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的通知
瓊府辦〔2023〕33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5日
(此件正文公開發布)
海南省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等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我省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激活數據要素潛能,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黨代會精神,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改革創新、系統謀劃,以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為前提,以促進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為主線,以豐富應用場景供給側改革創新應用為重點,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促進數據要素安全有序流動,打造國內國際數據雙循環交匯點,充分釋放數據紅利,推動數字經濟創新發展。
到2026年末,海南省數據要素基礎制度體系建立完善,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的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基礎設施基本建成;數據要素市場高效規范有序發展,跨境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分級分類管理機制和監管機制形成,在醫療、航天、深海、貿易、投資、教育、旅游、金融等領域形成一批全國領先的跨境數據創新應用和產品,成為全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示范省;將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成為國際國內數據交匯、出入的樞紐節點,數據要素市場國際化、場景化水平明顯提升。
二、具體任務
(一)實施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創新行動。
1.建立保障權益、合規使用的數據產權制度行動。建立健全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分置的產權運行制度。推進數據分級分類確權授權使用,健全市場主體數據要素權益保護制度,落實數據關聯對象的知情權、決定權。探索開展數據資產核算研究,圍繞數據資產會計核算的全過程,探索數據資產入表管理機制和可行路徑,促進數據要素價值釋放。
2.建立合規高效、場內外結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行動。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建立全省統一、合規高效、場內外結合的數據流通交易規則體系,強化市場主體數據全流程合規治理,探索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價格形成機制。制定全省統一的數據交易場所管理辦法,探索構建多層次的市場交易體系,爭取實現與國內國際數據交易場所互聯互通。建立實施數據安全管理認證標準,引導企業通過認證提升數據安全管理水平。加強數據合規體系建設和監管,嚴厲打擊黑市交易,取締數據流通非法產業。
3.建立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行動。探索個人、企業、公共機構數據分享價值收益方式,建立與自貿港相適應的市場評價機制和數據價值分配機制,強化數據價值創造和價值實現的激勵政策,推動不同市場主體之間的數據要素利益初次分配、再次分配調節機制。探索建立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收益合理分享機制,鼓勵各類企業依法依規依托公共數據提供公益服務。
4.建立安全可控、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行動。探索創新政府數據治理機制,建立數據聯管聯治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建立數據要素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的合規公證、安全審查、算法審查、監測預警等制度,明確各方履行數據要素流通安全責任,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協同的數據要素治理模式。探索建立自貿港數據要素培育容錯免責機制,鼓勵市場主體參與數據要素流通,劃定法律法規監管紅線,明確合規監管底線。
(二)實施數據供給能力提升行動。
5.公共數據質量提升行動。構建涵蓋公共數據資源組織管理、數據匯聚、數據共享以及安全保障的“一網共享”體系,建立各單位數據采集、共享、開放、使用及管理的工作機制,將數據編目、數據更新、數據質量和數據應用納入數字政府效能考核指標體系。完善數據共享制度規范體系,推動建設數據資源一本賬體系,實現數據共享開放自動化審核,促進公共數據跨部門跨層級互聯互通。優化公共數據開放制度,有序擴充公共數據開放清單,優先推動與民生密切相關、社會迫切需要的公共數據以數據產品形式向社會提供服務,探索通過商業化、市場化機制解決公共數據開放不足的問題。
6.企業數據匯聚與個人數據保護行動。鼓勵各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數據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與全省統一的數據開發利用平臺建立可信互通的雙向授權流通機制。建立企業數據開放供給激勵機制,保障企業投入的勞動和其他要素貢獻獲得合理回報。推動數據產品標準化、多樣化,發展數據產業并賦能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轉型。強化個人數據保護,推動數據處理者按照個人授權范圍依法依規處理數據,不得采取“一攬子授權”、強制同意等方式過度處理個人數據。探索由受托者代表個人利益安全合規監督市場主體對個人數據進行采集、加工、使用的機制。創新技術手段,推動實施個人信息采集過程中的匿名化處理操作,保障個人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
7.多元數據服務供給站打造行動。探索建立各方廣泛參與、共享收益的數據服務供給新機制。打造安全可信、合規開放的公共、企業、個人等多元數據服務供給站,有效賦能政務服務和生產經營活動。梳理數據服務供給站數據匯聚目錄清單,推進高價值高頻公共數據、個人和企業數據向數據服務供給站安全有序、依法合規匯聚,以數據產品形式形成公共、企業、個人數據資產。探索數據服務供給站配套的數據產品登記、攜帶、授權、存證、溯源服務等運營流程規范,實現數據產品歸集權屬確認,做到“一地登記、全國共享”。
(三)實施數據開發能力提升行動。
8.全省統一開發利用平臺搭建行動。依托省數據產品交易平臺,搭建安全保障、高效開發和流通交易為一體的全省統一數據開發利用平臺,打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第三方社會數據匯聚接入渠道,為數據處理者提供安全開放的可信計算環境。推動全省數據、技術、資本、政策、市場等資源匯聚,打造全國領先、合規高效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低門檻數據開發利用平臺。
9.典型場景賽道機制策劃行動。圍繞醫療、航天、深海、貿易、投資、教育、旅游、交通、金融等領域開展賽道活動,提出應用提升需求和數據資源清單,面向社會征求優秀解決方案,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法依規將信息化項目需求策劃為賽道方案,通過賽道機制遴選合作方。建立數據開發利用賽道機制定期評估、通報、獎懲機制,建立年度優秀賽道方案評選機制,面向社會公布評選結果。
10.數據產品研發推動行動。支持大型工業企業、互聯網平臺企業、電信運營商等行業龍頭企業與公共數據運營機構開展合作,開展數據匯聚與融合應用開發試點。鼓勵企業和個人自主研發多元數據融合的數據產品,研究探索對企業開發使用的云資源、數據資源、開發席位等成本進行合理補貼,研發成果按價值貢獻參與分配。
(四)實施數據交易能力提升行動。
11.規范高效數據交易體系打造行動。構建集約高效的數據流通基礎設施,在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基礎上,整合優勢資源,將省數據產品交易平臺打造為線上線下結合,覆蓋全省、連通國內、面向國際的規范高效數據交易場所,為場內集中交易和場外分散交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賴的流通環境。建立“1+N+X”互聯互通的市場交易體系,鼓勵進場交易、規范場外交易,推動行業性數據流通使用,逐步形成1個省級數據交易場所、N個交易場所節點、X個行業版主協同發展的數據要素市場交易體系。
12.數據要素服務商培育行動。鼓勵各類數據商入場登記,探索建立數據商登記、審核、認定等資質認證服務,建立場內數據資源貢獻評價機制。探索鼓勵服務商入場交易機制,建立服務商進場交易的標準服務流程。探索建立數據云服務標準目錄及計費模式,引導政府部門依法依規通過合規、安全的數據產品交易平臺采購社會化數據產品及數據服務,制定企業購買數據產品及服務的交易優惠政策。
(五)實施數據基礎設施提升行動。
13.算力網絡基礎設施能力提升行動。推動建設國家云資源池,構建分布式云網融合資源池,形成全島算力“一張網”。推進數據中心、人工智能、海底光纜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將海南打造成國際數據樞紐節點。以數據中心建設為重點,加快推進以千兆光網、5G為代表的“雙千兆”網絡建設。推動數據中心、云平臺、網絡之間的協同聯動,探索建設新型國際數據中心。
14.數據流通交易基礎設施能力提升行動。推動建設全省統一數據交易基礎設施,提供數據產品開發、交易、結算、安全保障等綜合服務,推進數據交易全過程上鏈存證。探索構建聯盟鏈,建立國際、國內、省內互聯互通的交易流通新體系。推動培育數據集成、數據經紀、數據公證、數據保險、數據托管、安全合規認證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提升數據流通和交易全流程基礎服務。
(六)實施數據產業孵化創新行動。
15.自貿港特色數據產業打造行動。創建中國國際數據服務外包基地,大力發展數據清洗、數據挖掘、數據審計、數據托管等數據新業態,推動發展國際數據服務產業。創建數據知識轉化研究勝地,加強數據轉化知識合作,支持以培訓、出版物等方式發布知識轉換成果。創建數據智慧產業應用創新高地,引進一批人工智能重點企業,深度挖掘智慧貿易、智慧交通、智慧農業等應用場景。
16.數據要素招財引智行動。各市縣、園區履行數據要素招商主體責任,以園區為紐帶,吸引一批大數據企業入駐園區,在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大數據產業發展、場景化應用等方面加強合作。積極培育數據要素型企業,擴大全省數字經濟比重。出臺和完善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推進我省大數據產業升級。積極申請國家部委支持,落地一批“省部共建”數據產業試點項目。
17.舉辦中國國際數據要素產業服務大會行動。策劃舉辦中國國際數據要素產業服務大會,鼓勵市縣、園區結合本地資源優勢和大數據產業特點,積極培育具有區域特色的品牌會議會展項目。培育一批專業的數據服務研究和策劃機構,完善數據服務會展產業鏈。積極申辦與數據要素相關的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等重大交流活動。
(七)實施數據產業人才孵化培養行動。
18.數據素養提升行動。實施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數據素養提升工程,制定數據素養提升培訓方案,分層分類開展專題培訓。增強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數字思維、數字認知、數字技能。推動“應用產生數據、數據創新應用”理念深入人心,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積極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培育的良好氛圍。
19.大數據人才培養引進行動。依托省內高校、專業培訓機構、大數據企業等,合作建立一批大數據人才培養實訓基地、大數據產學研合作基地。用好海南人才引進相關機制和政策,著力引進大數據產業發展人才落戶海南。完善大數據人才保障機制,在創業扶持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八)實施數據安全治理行動。
20.健全政府數據管理機制行動。落實政府、企業、個人各方數據安全保護責任,維護國家數據安全。加強對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數據的保護。健全數據接入開發流通過程的安全風險評估、合規公證、信息共享、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強化分行業監管和跨行業協同監管,建立健全數據聯管聯治機制與容錯糾錯機制。
21.壓實企業數據處理責任行動。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推動企業在數據采集匯聚、加工處理、流通交易、共享利用等環節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企業應嚴格遵守反壟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利用數據、算法等優勢和技術手段排除、限制競爭。規范企業參與政府信息化建設中的政務數據安全管理,確保有規可循、有序發展、安全可控。
22.促進社會力量多方參與協同安全治理行動。鼓勵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支持開展數據流通相關安全技術研發和服務,促進不同場景下數據要素安全可信流通。建立數據要素市場信用體系,完善數據交易失信行為認定、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異議處理等機制。暢通舉報投訴和爭議仲裁渠道,維護數據要素市場良好秩序。
(九)實施數據跨境應用創新行動。
23.數據要素跨境規則制定行動。積極參與數據流動、數據安全、認證評估等國際規則和數字技術標準制定。主動對接CPTPP、DEPA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探索構建區域性數據流動規則。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海南在DEPA等規則方面先行先試。探索建立多渠道、便利化的數據跨境流動監管機制,健全多部門協調配合的數據跨境流動監管體系。
24.跨境應用場景試點行動。堅持開放發展,基于典型應用場景,探索安全規范的數據跨境流動方式。在貿易、航天、深海、醫療、旅游、教育等領域形成一批數據跨境典型應用案例。利用國際海纜、國際數據中心、海底數據中心、智算中心等基礎設施,探索培育游戲出海、跨境直播、跨境貿易等典型應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推進責任事項,形成自貿港工作亮點。牽頭單位要加強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做好組織推進和指導督促,全省統籌、全面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
(二)強化資源保障。結合財力統籌做好數據要素市場化培育的資金保障。積極穩妥引入社會資本,在產業數字化轉型、數字產業化發展和政企數據融合應用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加強業務骨干培訓,分層次、分類別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打造專業人才隊伍。
(三)開展監督評估。加強數據要素市場培育情況跟蹤分析,定期開展工作進展情況評估,及時優化調整。加強日常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健全數據要素市場容錯糾錯機制,規范改正、保護工作程序,嚴明工作紀律。